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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在淮安市买房子并办理好房产证以后,均可以凭房产证*。我们来看看淮安买房*政策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根据国办此次发布的新规,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合法固定住所是指:购买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成套商品住房或结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非住宅商品房;自建的具有合法有效房 屋产权证明和土地使用证的住房;租赁满两年具有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稳定职业是指:被当地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正式聘用,具有正式录用、聘用手 续的人员;被各类企业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时间满两年的人员。
在淮安市买房子并办理好房产证以后,均可以凭房产证*。
事项名称: |
*迁移 |
办事分类: |
户政 |
服务种类: |
1、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迁移*;2、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等迁移*;3、在淮购买商品住房迁移*;4、来淮*、创业人员迁移*;5、随军家属迁移*;6、外来务工人员迁移*;7、大学毕业生迁移*。 |
办理机构: |
除派出所直接办理件外,其他的由派出所报县(分)局户政部门审核后,由县(分)局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办理。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2、《市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淮政发(2003)101号)】2003年4月24日发布,2003年5月1日起实施 3、《淮安市公安局常住*登记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施行)【淮公文[2010]384号】,2011年1月1日起试行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
申报材料: |
一、公民申请投靠迁移的: 二、公民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等原因申请迁移的: 三、公民因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迁移的: 四、公民因*申请迁移的: 五、公民因纳税申请迁移的: 六、公民因部队家属随军申请迁移的: 七、外来务工者因被企业聘用申请迁移的: 八、大学生申请*迁移的: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准迁证、迁移证2元/张,*簿工本费6元/本。 |
办理时限: |
公安派出所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